给所有曾关注房地产的人——尤其是“勿忘我”兄
原因是这样的:黄小姐把车放在楼下上楼拿点东西,结果下楼车不见了。。。。。后面的事情大家可以想象。。。。本来这些事情很常见,也许给一些楼主造成了不便,但我觉得大家应团结起来维权(个人见解),要知,下一个丢车的可能是你哦!。。。。不过关键是一位仁兄出言不逊,令大家关注此事,尤其是“勿忘我”兄,身为局外人,我为有这些共鸣者而高兴。最后祝论坛人气越旺,的确,我从这里了解了在我身边却又不觉的很多东西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呵呵[[i]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8-7-1 18:24 编辑 [/i]] 唔见车,去揾保险公司 你没看懂吗,
他的意思是,当时的物管没有负责 系靠[em09] 楼主共反映了三方面的问题:
1.物管工作不到位,没有尽到责任.物管没有什么聪明的,最聪明就是推卸责任.
2.报案后,JC人员可能会不了了之,永远破不了案.楼主只怪自己倒霉了.
3.向保险索赔,保险公司给脸色你看.保险公司很有个性,收钱很爽快,付钱就···
以上是我的个人见解。 打110! 110毛用噶··阔时乃乃系JC来噶·· 摩托车
保险乃有得赔噶
如果汽车就有
不过汽车呢
保险赔得都不难啊 不太懂小姐题意想表达什么?
说过我会问当事人的
也许只有看过早排关于律师批评老师之间的是非(关于某人发不要买??房地产的楼,而律师批评她无缘无故不肯交管理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此事很多人曾关注的哦,以至斑竹后来一气之下删掉了那贴 )的贴的朋友,才明白我说的话。我知道事情缘由就是如此引起的,记起了么???[[i]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8-7-2 14:54 编辑 [/i]]
回复 10# 的帖子
任生当时好象也说了几句哦?[em09] 知道~其实那些已经不是讨论房地产了,变相成了人身攻击贴。移动到废品站去了 [quote]原帖由 [i]Anonymous[/i] 于 2008-7-2 14:52 发表 [url=http://www.epbbs.com.cn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725408&ptid=64149][img]http://www.epbbs.com.cn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也许只有看过早排关于律师批评老师之间的是非(关于某人发不要买??房地产的楼,而律师批评她无缘无故不肯交管理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此事很多人曾关注的哦,以至斑竹后来一气之下删掉了那贴 )的贴的朋友,才明白我说 ... [/quote]
你的用词"一气之下"我非常不同意
我们管理人员删帖移帖并不是由心情而定
回复 13# 晴天的泪 的帖子
呵呵,想引起你的一点反应而已。我知管理人员们都很专业,尽管有时也吹吹水。其实我最希望勿忘我看到就行了,因为我答应过他的。。[[i]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8-7-2 23:14 编辑 [/i]] 强烈支持,[em11] 是要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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